2008年4月2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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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患病住院 “审判庭”进了病房
吴祖坚 张兴活

  本报讯  一张病床、几张凳子,主诉检察官宣读起诉书,几名法院工作人员围坐一室。近日,位于杭州的浙江省青春医院一间病房,变成了简单而庄重的“审判法庭”,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抢劫案在此开庭审理。
  躺在病床上的小夏15周岁,四川人。今年1月12日,小夏伙同曾某持刀在永嘉县瓯北镇预备抢劫,被公安巡逻人员抓获。小夏被拘留时,被检查出患有严重肺结核病,不适合收监。永嘉县看守所将其转移到位于杭州的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,也就是浙江省青春医院医治。
  小夏的病情逐渐康复了,但他还是不适合长途奔波。鉴于小夏的特殊情况,永嘉县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汇报后,与永嘉县法院沟通联系,建议将庭审地点设在浙江省青春医院,法院同意了。于是,4月15日,永嘉县检察院、永嘉县法院会同永嘉县看守所工作人员,将另一在押被告人曾某带到浙江省青春医院,进行现场开庭审理。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小夏与曾某(曾某有立功表现)构成抢劫罪,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。